不經不覺,又走到了旅程最後一站-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。雖然阿姆斯特丹是荷蘭憲法上的首都,海牙才是國家實際的政治中心,所有政府主要機關、王宮和大使館都位於海牙。然而,這無損阿姆斯特丹作為一個大都會,以及歐洲重要經濟和文化中心的地位。其實荷蘭的名稱應該譯為尼德蘭王國(Kingdom of Netherlands),荷蘭(Holland)只是王國其中一個地區,而非整個國家的總稱。
十六世紀脫離了西班牙帝國的統治,七省聯合創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共和國(只是名義上的共和國,實際上仍由貴族和商人管治,具有真正意義的第一個現代共和國是美國),以僅僅一百多萬人的人口,在西班牙、法國、英國群雄並起爭霸的時代,以高超的創造力、靈活性和商業頭腦,竟然建立了一個曾經傲視全球的貿易帝國,吞併了葡萄牙在東方的殖民地,壟斷了整個世界的資本和貿易,創造出當時最大的船艦。如果說英國人把資本主義發揚光大,美國人把資本主義玩得爐火純青,那麼荷蘭人可說是資本主義的開創者。現代銀行體系、上市集資制度、股票交易買賣(世界上第一個股票交易所就在阿姆斯特丹)、有限公司,這些現代資本主義的元素,全部都是源於荷蘭。就是憑藉著自由貿易的精力和商業社會的開創力,荷蘭以一個面積微不足道的國家,在整個十七世紀,前承葡萄牙和西班牙,後繼法國和英國,成為了一個曾經叱吒風雲的殖民霸權,開創了所謂的「荷蘭黃金年代」。後來她海上敗於英國,陸上不敵法國,勢力大不如前,「荷蘭黃金年代」告終。
我會形容阿姆斯特丹為一個許多事物交錯、錯落的城市。著名的紅燈區,旁邊竟然就是大教堂。早上藍天白雲下,電車徐徐經過,縱橫貫穿的運河兩旁是井然有序的磚屋,單車客左穿右插,形成了城市獨特的風景線,景貌是多麼的協調有致、和諧平靜,儘管大都會的氣息隱然而露,仍無損歐洲文化重鎮的氣象。然而一入黑,霓虹光管照耀下的香艷,夾雜到處可聞的草臭,城市可以搖身一變,成為燈紅酒綠,荒唐糜爛的性都。這種錯落和不諧協,反而令阿姆斯特丹更醉人了。
晚上火車才到阿姆斯特丹,肚子非常餓,所以馬上到附近找東西吃。找到了一間任食ribs的餐廳(不知為甚麼阿姆斯特丹特別多任食ribs店,沒有在其他城市見過,但ribs照計又不是荷蘭特產?不太清楚了...),雖然味道真的一流,但可能慢工出細貨吧,花了一個小時才上到一碟,對我們這班餓鬼來說簡直是折磨,最後也每人吃了三碟,只是大概十二歐。聽說荷蘭物價高昂,看來還合理吧。
第二天早上起床,天朗氣清(在布魯塞爾和盧森堡經過了幾天陰天,終於天晴了!感動),心情也特別愉快,向阿姆斯特丹附近的著名風車區Zaanse Schans出發。
Amsterdam Centraal Station
阿姆斯特丹的交通樞紐,也是旅遊名勝。非常美的火車站,很荷蘭式的褐紅色磚砌外牆,正門兩幢的鐘樓上是精細的金雕,傲然矗立於河邊,很有氣派。
Zaanse Schans
Zaanse Schans,是荷蘭西北部一個小村,離阿姆斯特丹約半小時車程,雖然很近,其實以荷蘭的面積不可以算附近了,屬於另一個地區。名字難讀又難記,暫且叫它風車村吧。風車村之美,我覺得超越了筆墨之能形容了。託賴當日的好天氣,否則糟蹋了如斯美景。蔚藍的天空,和澄藍的河流相映照,小橋流水,綠草如茵,磚屋並肩而列,每數十步就是一座古老的風車,各具特色地向遊人細說村落早已失落的時光。不是自誇,每一張拍下來的照片,都有點似風景畫了,當然是景靚之功。
河畔並列著一整排小屋,甚有風味。
遙遠可見小屋對岸的風車。風車村保留了三十五風車,它們各有用途,有鋸木、造芥末、煉油、造染料的等等,甚至每個風車都有自己的名字,非常搞笑。
單車之國,名不虛傳。
小橋和河流水,小屋和綠草,天空跟河水比藍。
Albert Hein博物館,他是連鎖超市Albert Hein的創辦人,至今已經一百二十多年歷史,分店見於全荷蘭。
其實不是樹葉剝落的枝椏,很有可能誤會這是夏天的景象了。
這是朱古力場,可不是免費試食的,荷蘭人很識做生意的。
紀念品店,荷蘭特產-牛奶、芝士、荷蘭瓷器、木屐,應有盡有。
木屐專門店。
澳門的賭城品牌竟然傳到去荷蘭,實在神奇。
荷蘭的薯條跟比利時一樣有名,竟然還可以選weed sauce,真是充滿荷蘭特色。
這幢紅磚建築位於市中心,叫Beurs van Berlage,原本是商品交易所,現今用作表演和展覽中心。
Dam Square
左面的新古典主義建築是王宮,右面的就是新教堂Nieuwe Kerk。

教堂內正擺放著以明朝為主題的展覽。話說明朝和荷蘭淵源甚深,兩國很早就有交流,明朝時把荷蘭喚做「紅毛夷」,後來還發生過海戰,鄭成功後來也是趕走台灣上的荷蘭人後才建立其明鄭王朝的。
商場Magna Plaza。
離開大街,轉入旁邊的小路,又是另一番光景。原來阿姆斯特丹整個城市都由大大小小的運河貫穿,形成了幾百個由河流分隔、由橋樑連接的小島,故此有北方威尼斯之稱。兩者雖然有相似之處,但整個城市格局和氣氛完全不同,威尼斯很古老,阿姆斯特丹則更有活力。由上空俯瞰,大小運河形成一層層鑽石形的環,構成了阿姆斯特丹的景貌。
運河兩邊的磚房,河上有小舟,河邊欄杆則堆滿了單車,是阿姆斯特丹很獨特的景色,也是她另一個吸引的地方。
「XXX」是阿姆斯特丹的市徽。
西教堂Westerkerk的鐘樓。
非常有名的Pancake Factory,一場來到,當然要試一下啦。
雖然價錢偏貴,但味道實在一流,而且很大份,可以做午餐甚至晚餐,這是蘋果味,除了傳統的甜味之外還有咸味pancake,例如甚麼印尼口味、埃及口味之類,我還是要最正常的算了。
Anne Frank Museum,阿姆斯特丹很重要的景點。《安妮日記》的主角Anne Frank當年就是藏身於此,我們在這段沉重歷史的發生地方,慢慢由頭到尾,了解Anne Frank及其一家從逃避納粹追捕,在其他人相助之下藏身於屋內,屋內如何過沉悶的生活,到最後終於難逃厄運,把這段沉重的歷史片段,細膩地給我們訴說。踏在歷史的原地,回想這段人類歷史的悲劇,份外教人神傷。
這趟旅程最後一頓晚餐,決定試吃荷蘭菜,起料實在中大伏。中伏之處並非這不是真正荷蘭菜,而是它真是很正宗的荷蘭菜。頭盤青豆湯加超級難食的麵包,主菜除了香腸還可以之外,薯蓉和酸菜都難以下嚥。來了英國半年,以為英國菜已經夠極品了,誰知一山還有一山低,實在大開眼界。最大鑊是結帳要二十多歐,比之前吃的意大利和法國菜貴幾成。還有笑顏相對侍應先生的熱情招待和介紹菜色,我的天。
忘記傷痛,努力面前,第二天吃過早餐,又出發了。
一大清早,寧靜的街道。
Flower Market
Flower Market很多地方都有,但這一個特別在,它是半浮動在河面上的,也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水上花市。
阿姆斯特丹鬱金香聞名於世,當時雖然未時值花開季節,花檔一樣售賣鬱金香的種子。
Royal Delft Experience
Delft是荷蘭出產的瓷器,青白二色,十分精緻。進入店內的時候真是要萬分小心,打破了任何一個瓷器,就大件事了,現在想起都猶有餘悸。
又回來Dam Square。
這就是我一開始說位於紅燈區旁(還是裡面?我也搞不清)的舊教堂Oude Kerk,一個這樣的神聖地方竟然棲身於色情街區,已經夠奇妙了。還有,這個外表平平無奇的教堂進去是要收錢的,荷蘭人的商業頭腦,跟英國真的有點似(還有食物又這麼難吃)。
作為性都,阿姆斯特丹的Sex Museum也十分有名,裡面有各種重口味展品,就不方便公諸同好了。
接下來基本上是漫無目的地亂走,故意要到處逛逛這座迷離的城市。進入小路又見到這些運河,景色依舊迷人。
連鬱金香都有博物館。
Anne Frank的紀念像。
這是Wester-kerk的內部,基本上是很新的裝潢,沒甚特別。
紀念這位音樂人的Johnny Jordaanplein。
終於搭飛機回倫敦,悠長的旅程告一段落了。
後記
大家可能留意到,有一些很重要阿姆斯特丹的特色,是沒有攝入鏡頭的-就是紅燈區(Red Light District),主要是因為品流複雜,怕給人偷了手機,還有據說那裡不許拍照,費事惹麻煩。基本上就是霓虹光管下,脫剩內衣、騷首弄姿的櫥窗女郎,美的醜的都有,當然後者居多,前者都在拉上簾「做生意」了,還怎麼會理你。順帶一提,原來除了紅燈還有藍燈,代表甚麼就大家自己上網查了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